王文博一级合伙人、主任
服务寄语
“专业“是律师发展的生命力
“利他”是律师存在的价值
“利他”是律师存在的价值
介绍
王文博律师,烟台市福山区人,男,1970年6月13日出生,汉族,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2000年取得全国统一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开始执业,现为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王文博律师现担任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烟台市人民监督员、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烟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会长、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新阶层联谊会理事。
自执业以来,王文博律师累计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数千起),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深受好评。长期带领律师团队为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八角街道办事处,潮水镇政府,烟台市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门楼镇政府,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福山分局等多家政府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处理信访案件,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
在王文博律师的带领下,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不断进步,2018年12月,在烟台市律师协会举办的烟台律师辩论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2019年1月,律所党支部被中共烟台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命名为全市律师行业“党员律师法治扶贫先锋岗”(集体);2020年12月,在烟台市律师协会举办的烟台律师辩论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王文博律师承办的“某资产管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卷被评为烟台市律师行业优秀案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