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和静一级合伙人、副主任
服务寄语
天道酬勤。也许你付出了不一定得到回报,但不付出一定得不到回报。
专业特长
劳动人事、政府、公司法律事务。
介绍
栾和静,男,汉族,1978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 1999年7月到律所工作,2002年11月成为执业律师。2014年9月加入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2016年转为一级合伙人,任副主任,担任该所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和烟台开发区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2018年5月任烟台市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自执业以来,本人凭借良好的法律技能、优秀的律师品德先后担任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福山区人资协会、烟台市福山区总工会、烟台市福山区体育运动服务中心、烟台市福山区金融中心、延锋安道拓(烟台)座椅有限公司、烟台白马包装有限公司、山东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烟台金鹏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大丰工业(烟台)有限公司、烟台中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一精密工业(烟台)有限公司等30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并多次为烟台开发区人资协会、福山区人资协会、顾问单位提供劳动法律知识培训,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多元的服务。自2016年担任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以来参与处理信访、政策答疑、法律适用、政府信息公开等大量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案件。主要工作包括为该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该机关处理民商事法律事项、参与信访工作 、代理参与复议诉讼、出具律师法律意见书等。明朗律师坚持“专业、团队、严谨、高效”的原则。秉承“真诚、信任、价值、共赢”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国内外各行各业提供全面的、多元化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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